2012年3月7日

[轉貼]101年度新制身心障礙鑑定教育訓練(4/29台北、5/6台北)

一、 計畫目的: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業於96年7月11日奉 總統公布。主要改變包含:第一,本法對於身心障礙者之定義,分類係以身體功能與結構之「八大身心功能障礙類別」,替代現行以疾病名稱(16類)之分類方式。第二,而未來身心障礙證明除需要鑑定之外,亦須經過需求評估方能取得身心障礙證明並享有法定服務。第三,鑑定人員由過去的醫師改為由醫事、社工、特教、職評等人員籌組專業團隊人員進行鑑定。
二、 主辦單位:台灣聽力語言學會
合辦單位 : 台灣復健醫學會
二、上課日期/地點:
★場次一:101年4月29日(日) 8:00~17:30 (開放會員參加)
★場次二:101年5月06日(日) 8:00~17:30 (開放會員及非會員參加)
地點:台北內湖三軍總醫院B1第二演講廳(台北市內湖區成功路二段325號)
三、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101年4月13日截止。( 每一場次100人止)
四、報名費用 : 本會會員600元,學生會員:300元,非會員1200元
五、報名方式 : 1.傳真報名:請將「報名表及郵局劃撥收據影本」傳真至02-25994337
一律劃撥繳費:帳號:10895014 戶名:台灣聽力語言學會
★請於劃撥單註明課程名稱。
★作業考量,已受理報名者恕不接受辦理退費
※若報名後,因故無法出席參與,請於課程開始前三日通知取消報名或是資料異動。
六、學分認證 :語言治療與聽力積分申請中。
七、說明: 1.尊重演講者,研習學員請勿自行錄影、錄音。
2.研討會當天,為了環保,請自備環保杯。
3.演講廳內禁止飲食。
4.研討會當天,不提供午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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