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7日

臺大醫院雲林分院 徵才

臺大醫院雲林分院
公開甄選院聘語言治療師1名,
附上本院之甄選簡則,
本次徵選截止收件日為100/11/4





 
國立台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雲林分院 甄選簡則
用人單位
復健部
   
院聘語言治療師
   
1
工作內容
1.         語言治療、吞嚥訓練、成人兒童語言復健、復健評估
2.         虎尾院區為主視需要輪調
3.         日間、夜間語言治療
應徵資格
學歷
大學以上聽語相關(學)系所畢業
其他
具語言治療師證書
應附證件
1. 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 甄選報名表
3. 教育部認可學校之畢業證書影本,如持國外學歷者,應先經查驗()
4. 語言治療師證書影本(如尚未取得語言治療師證書者,請檢附今年度語言治療師考試及格之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如經錄取於報到時繳交語言治療師證書)
5. 如為應屆畢業生須附在校成績單
6. 若為身心障礙人員及原住民人員請附證明文件
7. 曾變更姓名,請檢附戶籍謄本影本,以茲證明
報名方式及日期
通訊報名(親自送件者請送至本院收發室):
一、報名表請至本院網站下載:雲林分院---醫院組織---人事室---更多資訊---外來訪客---表格下載---甄選報名表。
二、請於100114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寄至本院事室收(信封註明應徵職稱 復健 院聘語言治療師 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579號
試日期
10011172攜帶身分證於人事室集合,由專人帶往參加測驗。
測驗科目:口試、筆試(兒童成人語言復建)
  
一、請應徵者務必下載使用新版之甄選報名表,並親自於報名表上簽名,且證件需繳齊未依規定完整填具甄選報名表繳驗證件視為資格不符取消應試資格本院不另行通知補件,恕不退件。
二、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不得應考,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三、初試名單及、複試結果,皆公告於本院網站首頁「徵才與志工招募」項下請務必主動查詢,並依規定時間準時報到,本院不另行通知。
四、複試成績如達錄取標準,仍須經本院體檢合格後方可進用。
五、如於報到當日無法前來報到,請於報到前填寫延期到職書(本院人事室網站),親自送達或以郵寄方式寄回。
六、試用期:三個月,必要時得再延長試用期三個月。
七、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大陸地區人民須在臺灣地區設籍滿十年,應徵本院職缺
八、「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及「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11點第1項規定,報名人員與應徵職務之單位(部、室、中心)主管非屬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關係,始得進用。
九、有關薪資之詳細內容,請電洽人事室承辦人(05-5323911分機2279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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