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大醫院雲林分院 徵才
臺大醫院雲林分院
公開甄選院聘語言治療師1名,
附上本院之甄選簡則,
本次徵選截止收件日為100/11/4
國立台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雲林分院 甄選簡則
用人單位 | 復健部 | |
職 稱 | 院聘語言治療師 | |
名 額 | 1 名 | |
工作內容 | 1. 語言治療、吞嚥訓練、成人兒童語言復健、復健評估 2. 虎尾院區為主視需要輪調 3. 日間、夜間語言治療 | |
應徵資格 | 學歷 | 大學以上聽語相關(學)系所畢業 |
其他 | 具語言治療師證書 | |
應附證件 | 1. 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 甄選報名表 3. 教育部認可學校之畢業證書影本,如持國外學歷者,應先經查驗(證) 4. 語言治療師證書影本(如尚未取得語言治療師證書者,請檢附今年度語言治療師考試及格之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如經錄取於報到時繳交語言治療師證書) 5. 如為應屆畢業生須檢附在校成績單 6. 若為身心障礙人員及原住民人員請附證明文件 7. 若曾變更姓名者,請檢附戶籍謄本影本,以茲證明 | |
報名方式及日期 | 通訊報名(親自送件者請送至本院收發室): 一、報名表請至本院網站下載:雲林分院---醫院組織---人事室---更多資訊---外來訪客---表格下載---甄選報名表。 二、請於100年11月4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寄至本院人事室收(信封註明應徵職稱 復健部 院聘語言治療師 );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579號 | |
初試日期 | 請於 100年11月17日下午2時整,攜帶身分證於人事室集合,由專人帶往參加測驗。 測驗科目:口試、筆試(兒童、成人語言復建) | |
附 註 | 一、請應徵者務必下載使用最新版之甄選報名表,並親自於報名表上簽名,且應附證件需繳齊。未依規定完整填具甄選報名表及繳驗證件者,視為資格不符,取消應試資格,本院不另行通知補件,恕不退件。 二、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不得應考,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三、初試名單及初、複試結果,皆公告於本院網站首頁「徵才與志工招募」項下,請務必主動查詢,並依規定時間準時報到,本院不另行通知。 四、複試成績如達錄取標準,仍須經本院體檢合格後方可進用。 五、如於報到當日無法前來報到,請於報到前填寫延期到職書(本院人事室網站),親自送達或以郵寄方式寄回。 六、試用期:三個月,必要時得再延長試用期三個月。 七、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大陸地區人民須在臺灣地區設籍滿十年,始得應徵本院職缺。 八、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及「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11點第1項規定,報名人員與應徵職務之單位(部、室、中心)主管非屬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關係,始得進用。 九、有關薪資之詳細內容,請電洽人事室承辦人(05-5323911分機2279;鄭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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